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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9-11-05 浏览次数:

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提高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现将2020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严格全过程质量管理。学院要严格执行《厦门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厦门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规范》及学院论文工作实施细则,严格全过程质量管理。强化院系督导对遴选指导教师、选题、任务书、开题、指导、答辩、成绩评定、论文归档等各环节的质量监控。

根据《厦门大学各类学生完费注册管理规定》,对于未缴清学费并注册的学生,不能安排毕业论文(设计)答辩。

二、认真开展中期检查。学院应开展中期检查,督促指导教师加强对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指导。中期检查应有文字记录并归档保存,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查找原因,及时改进。

三、认真做好查重工作,严肃处理学术不端行为2020届毕业的所有主修、辅修毕业论文(设计)均需进行查重检测,毕业论文的重复率不高于20%。各学院可根据学科特点制定更严格的重复率。具体查重如下:

各学院毕业论文(设计)管理人员应于2020年3月1日前导入学生信息和教师信息。学生务必在2020年3月1日-3月31日登录系统,修改本人密码,确保账号安全(登陆账号和密码由各学院管理人员发给学生)。

每篇毕业论文(设计)最多可检测2次,各学院具体检测时间应在学校规定时间范围内。

第一次检测时间范围为:2020年4月1日-5月10日。学生登陆后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本人毕业论文(设计),论文(设计)统一命名为“姓名_学号_题目”,提交后即可查询检测结果。

第二次检测时间范围为:2020年5月11日-答辩前。第一次未通过检测的学生须认真进行修改,并于答辩前再次上传检测,重复率符合学院要求的方可参加答辩。

全校互检时间:2020年5月11日。学校针对本届毕业生所有主辅修毕业论文(设计)进行相互查重检测,同一人主辅修、不同学生之间论文(设计)查重异常的,由学院进行调查、处理并反馈结果。

各学院不得将管理账号公开给学生,严禁单位或个人向他人收费检测;学生不得将账户转借、租售给其他人,违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四、认真组织答辩、规范成绩评定。学院应按要求成立答辩委员会和答辩小组,制定《答辩安排表》、答辩规则和成绩评定规则,认真组织答辩并规范成绩评定,答辩过程应有文字记录并归档保存。答辩、成绩评定及录入工作应于2020年5月31日前完成。学校将组织专家检查。

五、认真做好二次查重工作。各学院在学生答辩并修改毕业论文(设计)后,要收集学生论文(设计)并由学院统一进行批量检测,最终重复率符合学院要求的方可录入成绩。

六、做好总结和归档工作。毕业论文(设计)各项工作结束后,学院应做好总结工作,填报信息汇总表和工作总结表。毕业论文(设计)纸质文档,每生一份,按顺序装订,电子文档上传教务管理系统。

七、时间节点:

任务

时间节点

开展中期检查

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期中

报送《答辩安排表》

答辩开始前1周

答辩、成绩评定及录入工作

2020年5月31日前

报送《毕业论文(设计)信息汇总表》、《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结表》;

论文存档

2020年短学期结束前

毕业论文(设计)是本科生培养方案的重要环节,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知识与技能、理论联系实际进行的一次较为全面的科研训练。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加强管理,确保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学校建立毕业论文(设计)常态检查机制,检查结果将纳入年度绩效考核。

联系人:王雪燕 2182251 wangxueyan@xmu.edu.cn

附件:附件1 答辩安排表.xls附件2 毕业论文(设计)信息汇总表.xls附件3 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结模板.doc

教务处

2019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