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 首页-> 通知公告-> 正文->

材料学院关于办理2023届毕业生申请寄存档案和户口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23-06-12 浏览次数:

各位同学:

根据学校通知要求,公派出国留学、到国际组织实习任职、参加孔子学院汉语教师志愿者、“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与“福建省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三支一扶计划”、“教师特岗计划”志愿者、以及离校时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23届毕业生可以自愿申请档案和户口寄存学院。具体事宜如下:

一、申办对象及寄存期限

(一)公派出国留学的2023届毕业生

1.经研究生院、教务处确定公派出国留学的2023届毕业生;

2.寄存期限:依据公派出国留学时间而定。

(二)到国际组织实习任职的2023届毕业生

1.经学院确定到国际组织实习任职的2023届毕业生;

2.寄存期限:两年。

(三)参加孔子学院汉语教师志愿者的2023届毕业生

1.经厦门大学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中心(原汉语国际推广南方基地)确定的参加孔子学院汉语教师志愿者的2023届毕业生;

2.寄存期限:依据志愿服务期限而定。

(四)参加“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福建省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三支一扶计划”、“教师特岗计划”志愿者的2023届毕业生

1.经学生处或校团委确定上述计划志愿者的2023届毕业生;

2.寄存期限:依据志愿服务期限而定。

(五)离校时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23届毕业生

1.“离校时未落实工作单位”系指“毕业生在有能力工作并确实在寻找工作的情况下不能得到适宜职业而没有收入的状态,没有签订就业协议书”;

2.寄存期限:两年。

(六)不得申请将档案和户口寄存在学校的毕业生

1.定向生、委培生;

2.根据《厦门大学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管理办法》〔(2009)厦大学30号〕,因学生个人原因曾与用人单位办理过解约手续的毕业生;

3.根据《厦门大学学生就业签约暂行管理办法(修订)》〔(2017)厦大学9号〕,对学校故意隐瞒签约实情,造成不良影响和损失的毕业生;对用人单位故意隐瞒实情,骗取单位签订或解除协议的,对学校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失的毕业生。

二、申办流程

(一)学生自愿申报

第一步:6月16日晚24:00前,有意向且符合条件的毕业生登录xmuxg.xmu.edu.cn在系统中进行申请,具体操作见附件1。具体板块名为“毕业生档案和户口寄存申请”。

第二步:6月17日上午12点之前,将申请材料交至辅导员处,申请材料包括:寄存协议书(一式二份)(附件3)、空白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一式四份);

2.学院审批:6月9日-6月19日,学院辅导员、学院学生户档管理负责人登录xmuxg.xmu.edu.cn进行审核,具体操作见附件2。

注意:寄存协议书学院与学生各自留存、《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在审批后交还学生。审核通过后学院自行保管符合条件毕业生的档案、户口、毕业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毕业证书复印件在户口迁出时使用)。

3.学院将于6月17日下午下班前将毕业生档案和户口寄存汇总表(系统导出)纸质版,加盖公章,提交至学生处就业指导科,逾期不候。学校将从系统导出全校汇总表报送至大学路派出所。请大家务必6月16日完成申请并提交材料。

附件1:户档寄存操作指南(学生端)2023.docx

附件2:户档寄存操作指南(学院端)2023.docx

附件3:2023届毕业生档案和户口寄存协议书.doc

材料学院

2023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