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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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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21年度厦门大学共青团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22-04-07 浏览次数:

各团支部:

为表彰先进、选树典型,引导和激励全体团员青年喜迎二十大、永远跟党走、奋进新征程,校团委决定在今年“五四”期间评选表彰一批共青团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现将评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学院各团支部,在校注册团员

二、评选名额

根据学校名额分配,我院此次评选推荐名额如下:

五四红旗团支部2个:本科生、研究生各1个;

优秀团支部书记2名:本科生、研究生各1名;

优秀团总支书记2名:本科生、研究生各1名;

优秀共青团员17名:本科生7名,研究生10名。

十佳团员:可申报,全校评选10名。

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可申报,全校评选10个。

三、评选标准

(一)五四红旗团支部

1.政治建设好。组织团员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加强对团员的理想信念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引导团员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团员青年积极参与青年大学习网上主题团课学习,团支部2021年度平均参学率达到70%以上。

2.组织基础好。积极宣传党的主张,坚决贯彻党的决定,认真担负教育团员、管理团员、监督团员和引领凝聚青年、组织动员青年、联系服务青年的基本职责。组织设置规范,工作制度健全,按期换届,认真履行民主选举程序。规范开展团员教育、管理、监督,认真做好发展团员、“三会两制一课”、团费收缴等工作。推进团支部整理整顿成效明显,团支部工作有活力。积极开展基层团建创新探索,在“智慧团建”系统中组织健全,团支部及所属团员、团干部的基本信息均已录入“智慧团建”系统。

3.班子建设好。团支部委员会成员政治好、工作能力较强,认真落实上级团委的各项工作要求,扎实有效地开展团的工作,在团员青年中有较高的认同度。

4.工作效果好。支部学习风气浓厚,积极组织支部成员参与课外科技、文化活动、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活动。积极利用网络新媒体平台开展活动宣传、团员教育活动,支部成员积极发声、传递正能量。在“智慧团建”系统中,2021年度星级团组织创建工作达到三星级(含)以上,团员报到率不低于90%。

5.全校评选10个“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从本次获评“五四红旗团支部”的集体中产生。参评团支部应在“智慧团建”系统中达到四星级(含)以上。团支部组织参与“看万山红遍:厦大青年学习展演中国共产党人精神谱系” 主题团日比赛情况将作为重要评选依据。

(二)优秀团支部(团总支)书记

1.理想信念坚定。坚决拥护党的领导,带头学习党的创新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大青年的重要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道德品行优秀。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密切联系青年,带领团支部认真开展团的工作,认真落实上级团组织工作布置,在团员青年中有较高威信,具有较强工作能力,在团的岗位上取得突出业绩。

3.学业成绩优良。本科生学习成绩优良,评奖年度无不及格科目,课程成绩排名应居于同年级本专业前50%,且思想政治理论课和体育课在70分以上;研究生学业成绩优秀,专业知识扎实,具有突出科学研究和实践创新能力,且有较高水平的研究成果或实践创新项目者优先。

4.带头作用突出。在2021年度团员教育评议中获得优秀等次,在“智慧团建”星级团员评定为三星级及以上。成为厦门大学注册志愿者,积极参与志愿服务,上一年度志愿服务时长不少于20小时,入学不满一年的不少于10小时。

5.优秀团支部书记从本年度获评“五四红旗团支部”的支部书记中产生。优秀团总支书记,不占本单位优秀团支部书记名额。

(三)优秀共青团员

1.讲政治。坚决拥护党的领导,带头学习党的创新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大青年的重要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有信仰。胸怀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坚持爱国和爱党、爱社会主义高度统一,家国情怀和时代责任感强,自觉维护国家安全,带头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民族自尊心、自信心、自豪感强。

3.重品行。带头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集体主义思想,维护民族团结,正义感、责任感强,积极传播青春正能量,勇于和不良言行作斗争。成为厦门大学注册志愿者,积极参与志愿服务,上一年度志愿服务时长不少于20小时,入学不满一年的不少于10小时。

4.争先锋。热爱劳动、崇尚实干,勤奋学习、努力工作,刻苦钻研、勇攀高峰,团结带动青年作用明显。本科生学习成绩优良,评奖年度无不及格科目,课程成绩排名应居于同年级本专业前50%,且思想政治理论课和体育课在70分以上;研究生学业成绩优秀,专业知识扎实,具有突出科学研究和实践创新能力,且有较高水平的研究成果或实践创新项目者优先。在2021年度团员教育评议中获得优秀等次,在“智慧团建”星级团员评定为三星级及以上。

5.守纪律。模范遵守团章,积极主动履行团员义务,正确行使团员权利,组织观念强,努力完成组织分配的工作,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6.团龄在一年以上(截至2022年4月30日),2017年以后发展的团员须有发展团员编号。本人基本信息已录入“智慧团建”系统。

7.全校评选10个“厦门大学十佳团员”,从本次获评“优秀共青团员”的个人中产生。参评团员应在“智慧团建”系统的星级团员评定中达到四星级(含)以上。

四、评选方式

(一)五四红旗团支部

由各团支部自行决定是否申报。申报请填写《2021年度“厦门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申报表》。

(二)优秀团支部(团总支)书记

1.申报五四红旗团支部的团支部书记同时填写《2021年度厦门大学优秀团支部(团总支)书记申报表》;

2.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成绩单、科研成果证明、“智慧团建”星级团员截图、志愿汇志愿服务工时截图,电子版)。

(三)优秀共青团员

1.符合申请条件的团员填写《2021年度厦门大学优秀(十佳)共青团员申报表》;

2.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成绩单、科研成果证明、“智慧团建”星级团员截图、志愿汇志愿服务工时截图,电子版)。

以上申报材料提交至团支部,由团支部先审核是否符合申报条件。各团支部在班群内公示符合申报条件的优秀共青团员申报表,并召开团支部大会进行民主投票。民主投票具体方式需在团支部范围内公布无异议后方可执行。各团支部可召开团支部大会,由申报者进行个人主要事迹陈述,再进行民主投票(此环节各团支部自定是否组织)。

五、材料提交要求及其他注意事项

1.校级学生组织有部分推荐名额,请同学们不要多头参评优秀共青团员,如已在校级学生组织参评,请不要在学院重复申报。

2.各项申报材料均需电子版和纸质版。由团支书以团支部为单位于4月11日12点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提交至团委邮箱cltw@xmu.edu.cn,纸质版材料提交至学院团委办公室。

电子版材料命名为“年级-班级-姓名+XXX申报表/证明材料”。

附件材料.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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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4月7日